查看: 1121|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打造你的极品宝宝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6:23: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功宠作为从梦幻伊始就占据着绝对治格局的宠物,在现今的梦幻宠物中的占有量也是超过50%的,作为梦幻最大类型宠,功宠现在有为全力型和速功型两类.对于这两类宠类型来讲,它们对速度.生存和进呢感的要求又各不同.
  无坚不摧,为快不破
  全离型功宠对速度要求不高,这类宠只逍遥攻击资质和成长高,然后全力加点,把自身的伤害值提升的越高越好,速度的相对快慢不会成为他们的主要衡量标准,他们在PK中的目标不是能出手多少次,对他们来讲,一次出手就要让对手领悟到倒地的真谛,因为全力功宠在PK中的目标是针对人而非针对宝宝.
  与全力功宠相对应的宝宝则是速功宠,在PK中的作用是秒杀对手的宠物,以达到扰乱对手出售机会的目的,在开局获得这样一个先机就可能换来巨大优势.速功宠要在敏捷点上有所投入,还需要宝宝速度资质达到1500以上(在底级PK中,可理解为1440).因为即使牺牲了一些点数补充在敏捷上,也不会降低他们攻击目标的效率,速功宠对于速度的要求是根据各个服务器内部的竞争而定的,不过一般来讲速度都要高与物理门派对手(以防在秒杀对手宝宝之前先被对手宝宝秒掉),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宝宝要么不加敏,如果加敏就应该保证在满级是速度超过400,否则便是鸡肋.
  影身的流行大潮
  与功宠出色的单体伤害输出相比,脆弱的生存能里成为其致命的软肋.想增加宠的生存能力,就是要增加它在PK中停留的时间,停留的越久的宠物其生存能力就越强.在物理门派动辄2000多伤害的时代,要让一个功宠在这样的伤害面前具备生存能力而言,这样做就违背了一击致命的宗旨.
  功宠为了提高自身生存能力而加是行不通的,我们只能通过高级影身和高级神佑着仅有两个能够延长宠物战斗时间的技能来加强自己的宝宝.3-5回合的影身能极大地保证自己在场的时间;高神佑显然是善恶有报的绝配,而技能也恰恰是素功宠的必备技能.
  3技能功宠技能推荐:高级必杀+高级偷袭+高级影身(或高级神佑)
  5技能功宠技能推荐:高级必杀+高级偷袭+高级强力+高级连击+高级影身(或高级神佑)
  此外,对于律法为蓝本通过练妖和打书获得的善恶宝宝同样适用于上述方案,只需要不个别技能调整为善恶即可.
  特别推荐:善恶有报+高级必杀+高级驱鬼+高级感知.着是一个速功宝宝的基本模版,使用得当外加一点运气就可以成为PK场上的宝宝杀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于说完了,看了好的给点分,不好的批评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赞赞(0)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7-9 16:31: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哈哈  费了半天劲 终于抢到沙发了
该死的120秒

[ 本帖最后由 傻瓜** 于 2007-7-9 16:3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7-7-9 16:3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山东
仔细看了下两个感觉:
1.楼主错别字真多
2.楼主标准的RMB战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7-7-9 16:4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贵州
占 个位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6:51: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还有一些法宠的心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7-7-9 17:00: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过时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7:06: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大家给点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7-7-9 17:06: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原帖由 傻瓜** 于 2007-7-9 16:37 发表
仔细看了下两个感觉:
1.楼主错别字真多
2.楼主标准的RMB战士


证明你用心看了......^_^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7-7-9 17:23: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LZ 说的没错 赞一个 ]
但是不实用啊 大部分人哪能搞的起啊
那一本都得上千W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7-7-9 17:4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澳大利亚
1个反震的法宠搞定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7-9 17:5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拿分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7-7-9 18:39: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楼主几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