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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血鬼代言。。。。。不然大家忘了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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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17: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北京
我是血鬼。大家好可能大家以为我是来坑点卡的。血那么长。。。算是吧。反正游戏不能太容易对吧。不然没乐趣了。。我的存在。。就是和抗法。抗物力鬼对立的。。准确来说我是抗固定伤害到。。这你们不懂?????????????这样说吧。。大唐杀死我。要5回合。魔王杀死我要6回合。。而普陀杀死我需要10个回合。。你说我是不是把固定的坑了。不过我还算光明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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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5-11 17:23: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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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1 17:23: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河北
.....这是再干吗捏?

写那么多  也不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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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1 17:27: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北京
难道字数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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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5-11 17:2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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