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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拾金不昧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我国的公民文明公约也有注明:“拾到别人的物品,公民有归还失主的义务”。
你拾到了别人的东西,理应归还给别人的,失主对你心存感激,主动要求说给你一定的酬劳,你拿了,没人会说你的,如果你自己开口说要多少多少酬劳,不给就不归还别人的东西,这也确实构成敲诈勒索的事实。
总之我觉得,对于言这个人,从他开口跟别人要5000W,不然就不还项链这一点来看,他本身的素质和道德修养就有问题,这种人,我不支持。
对于129这边,我也只能说:算了吧,既然当初选择了破财,现在就不要那么计较了,2500W折合下来不到200块,花钱买个教训吧。
说完了,别喷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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