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随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观“66个元宵由于BUG不翼而飞”有感

[复制链接]
16
发表于 2006-11-2 16:52: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原帖由 RonaldR# 于 2006-11-2 16:46 发表
前提是人知道这个是BUG,既然WY没说不可以,就表示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中,法律 没记载不能的东西就是可以。中国也是一样,认证C无限吃元宵,网易没有规定不能,就表示可以。

没有错,所以WY曾经说过宠只能吃10个元宵,既然没说认证宠可以吃超过10个那默认就只能吃10个.
【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近期活动汇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7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6:53: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8
发表于 2006-11-2 16:59: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澳大利亚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6-11-2 16:59: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原帖由 酷鱼仙人 于 2006-11-2 16:52 发表

没有错,所以WY曾经说过宠只能吃10个元宵,既然没说认证宠可以吃超过10个那默认就只能吃10个.


如果你的C你已经吃了10个,然后有一天,你的朋友上你的号,帮你喂同一个C又吃了10个,然后又过几天,另一个朋友又喂10个................然后网易出来说:由于你利用BUG,所以你自己喂的10个元宵都不算,你就知什么叫苦,什么叫无奈~~

大家是玩家,应该站同、玩家的角度来说。

永生FR,十一佳活动积分为65000寿命的宠加寿命等一系列的BUG,都给玩家造成很多的伤害。

玩家之间不要厌人富贵,憎人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6-11-2 17:00: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晕哦,13楼的说法律
套用法律原则来说:

WY规定了只能吃10个
如果有新的说明,认证后的可以吃10个以上
那么基于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
认证的宠可以不遵守原来的BB只能吃10个的规定

没有新的说明,也没声明原来的规定作废或终止
那么就该按照原来的规定来做
认证后的BB就不是BB了吗?
这岂不是白马非马了?

恐怕认为是法宠认证的关系也是那个玩家自己觉得的
毕竟面对好事天上掉馅饼清高的人又能有几个呢
但也知道有点不对&lt
那么只好心理上出于本能的非恶意的找一个自己以为的最合理的解释了

根据不当得利的原则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那么由于第10个以后的元宵没有合法根据,算是造成了WY损失吧,那么第10个以后的效果清空也是正常的
但我觉得10个以前是他的合法利益,不应该一并清除

[ 本帖最后由 朵拉朵朵 于 2006-11-2 17:0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06-11-2 17:04: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大家是玩家,应该站同、玩家的角度来说"就凭这句话我给你发一个你徒弟在外面乱杀人,就凭他是你徒弟,他就对,你就该帮着继续杀你老婆在外面骗人钱,就凭他是你老婆你该把被骗的人给杀了就因为你这句话,大家是一伙的,应该一个鼻孔出气好恶心的一句话啊不去死也没用了这种人看的就火大

[ 本帖最后由 酷鱼仙人 于 2006-11-2 17:0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06-11-2 17:06: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退一步来说,如果此玩家马上把吃了66个元宵的吸血鬼出售,而且买的人是你(不一定是你,可能是你的朋友上你的号帮你买了),然后GM说这个吸血鬼是利用BUG出来的,要没收,只补偿50W(看来是最多了),我看你们这些支持GM的人的想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06-11-2 17:0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

支持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7:08: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江苏
原帖由 朵拉朵朵 于 2006-11-2 17:00 发表
晕哦,13楼的说法律
套用法律原则来说:

WY规定了只能吃10个
如果有新的说明,认证后的可以吃10个以上
那么基于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
认证的宠可以不遵守原来的BB只能吃10个的规定

没有新的说明,也 ...

MM还是你强啊。。不过你这排版能不能弄好点看的我眼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06-11-2 17:0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大家是玩家,应该站同、玩家的角度来说

这句话确实有点汗。。。。。

难怪现在有人说几句WY的好话,就有人说你是枪手

我从来只说自己的意见,说自己的理解

抛开MH不说,开云手机版登录入口只是一个交流的平台而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06-11-2 17:08: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原帖由 酷鱼仙人 于 2006-11-2 17:04 发表
"大家是玩家,应该站同、玩家的角度来说"就凭这句话我给你发一个你徒弟在外面乱杀人,就凭他是你徒弟,他就对,你就该帮着继续杀你老婆在外面骗人钱,就凭他是你老婆你该把被骗的人给杀了就因为 ...



你说的是玩家对玩家的事情,现在是玩家对GM的事情,根本效果不同,

看你的想法就跟蒋某人一样,对外先要安内,到了安完内后,都死了,何来对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06-11-2 17:09: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福建
"然后GM说这个吸血鬼是利用BUG出来的,要没收,只补偿50W(看来是最多了)"你是GM吗你就敢保证GM遇到这类事一定是补偿50W吗如果不是的话怎么办你敢有任何的承诺吗我还说GM会送他2E呢反正没根据的事你爱怎么说怎么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06-11-2 17:10: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浙江
那谁讲得攘外安内的情况

当时只不过是本来两个敌人连手对付共同的敌人而已

难道GM是我们所有玩家的共同敌人?

那干吗还要在敌人的底盘上玩得开心?

[ 本帖最后由 朵拉朵朵 于 2006-11-2 17:1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06-11-2 17:1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上海

re

讲理不讲亲
玩家和GM又不是敌对关系
为什么一定要站在玩家这边
特别是当玩家恶意的利用BUG的时候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06-11-2 17:12: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广东
总之对霸王条例大家总是忍受,我就不喜欢。


PS觉得我是枪手的人可以来广4状元,找我,人的名字同这个名字一样(少了一个#,因为第一贴灌水给删贴了,负分,现在什么都做不了,所以要重新申请号),122级DT,不要说在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